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土地出讓金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征收契稅的批復
國稅函[2005]436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對政府以零地價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征收契稅問題的請示》(京地稅地[2005]166號)收悉,批復如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對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所應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要計征契稅。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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