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8號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3號)。
為適應商品貿易經營業(yè)態(tài)的快速發(fā)展變化,進一步發(fā)揮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以下簡稱離島免稅政策)的效應,支持海南加快國際旅游島建設,財政部經商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并報國務院批準,決定調整完善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F就離島免稅政策調整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增加免稅品種類,將零售包裝的嬰兒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氣凈化器、家用醫(yī)療器械等17種消費品納入離島免稅商品范圍(詳見附件1)。
(二)放寬香水、化妝品、手表、服裝服飾、小皮件等10種熱銷商品的單次購物數量限制(詳見附件2)。
二、除以上調整外,離島免稅政策其他內容繼續(xù)執(zhí)行《財政部關于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73號)和《財政部關于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1年第14號)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離島免稅商品須符合檢驗檢疫、中文標簽、產品認證、衛(wèi)生許可、質量安全等相關規(guī)定。
本公告自2015年3月20日起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增加的離島免稅商品清單(略)
2.離島免稅商品每人每次購買數量調整清單(略)
財政部
2015年2月16日